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党组字〔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级干部实际,现就2021年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报名通知如下。
一、选拔任用范围
本次选拔任用范围为具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且具有干部身份的学校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的干部教师。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任职时间
1.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依照校党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党组字〔2020〕53号)执行,具体如下: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四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龄;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工龄。一般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直接提任正职。
2.科级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3.任职资格起算时间
以上任职起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4提任党务部门科级职务、二级院(系)党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应当为中共党员。
三、机构设置与科级岗位
科级机构设置与科级岗位条件,依据为《pp电子娱乐平台关于印发<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职数核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20〕21号),依据学校核定的编制执行。
本次科级干部选任落实科级辅导员政策待遇,按照学校《科级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根据学校辅导员相关管理规定,专职辅导员在其现辅导员系列岗位工作不满四年的,原则上不得选任到除教学单位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以外的其他非辅导员系列科级干部岗位任职。
专职组织员科级职级晋升,其任职条件资格参照《科级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资格选任。
到2021年11月18日,提拔科级干部试用期未满一年的,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不能交流调整。
四、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步骤
根据岗位需要和学校干部队伍资源情况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
(一)先进行现职科级干部的平职调整
1.填报交流调整申请。现职科级干部填写《干部调整审批表》,由干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同意并经书记审定签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需分别征求学工部(学生处)、团委意见。
2.党委组织部将干部个人申请反馈至科级干部岗位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进行研究酝酿,综合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干部个人任职意向、人岗相适等情况,对科级干部交流调整提出意见。
3.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综合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交流调整建议。
4.讨论决定。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作出干部任免决定。
5.干部任命。发布干部任免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二)平职调整后空缺岗位科级干部的选拔
1.公布岗位。公布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及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2.岗位申请。申请人填写《科级干部选任意向(报名)表》,每人可以申请1个岗位。《科级干部选任意向(报名)表》由干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同意并经书记审定签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将干部个人任职报名情况汇总,反馈至科级干部岗位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工作实际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启动事项,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4.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1)谈话调研推荐。用人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考察组在本单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应当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少于20人,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驻本单位的学校“两委委员”,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校、院(系)学术委员;教职工代表等。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人数不足20人的,除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外,用人单位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确定增加参加人员范围,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研究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用人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综合谈话调研推荐、岗位性质、人岗相适等情况,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进行研究酝酿,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建议。基层党委(党总支)就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建议与党委组织部沟通,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一般等额确定。
(3)会议推荐。用人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考察组在本单位组织会议推荐。推荐会议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考察组长主持,考察组说明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组织填写推荐表。参加会议推荐人员的确定原则和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相同,一般不少于20人。
5.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综合会议推荐等情况,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进行研究酝酿,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建议。用人单位就考察对象人选建议与党委组织部沟通,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等额确定。
6.组织考察。用人单位发布干部考察预告,用人单位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在考察对象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考察。参加考察人员范围一般不少于30人。党委组织部依据有关规定,统一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党委(党总支)廉政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7.提出拟任免人选建议。用人单位经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提出科级干部任免推荐人选初步意见,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免职请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各用人单位党组织任免职请示意见及相关材料,提出拟任免人选建议。
8.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将拟任免人选建议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再提交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干部任免决定。
9.干部任职公示。学校党委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干部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经校党委同意发布干部任免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政策规定与说明
1.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执行严格的回避制度。科级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各单位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姻亲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和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鼓励科级干部在党政群团机构、教学单位及教辅科研单位管理岗之间进行交流。对于教学单位管理人员不足的,鼓励教学单位教学人员在工作需要时,担任管理岗位工作任务。对于岗位调整人员,调整后的现岗位可申报评审的职称系列与本人现职称系列不对应的,参照中层领导干部相关政策,设置职称申报过渡期,过渡期为2年,自岗位调整审批时间算起。
3.关于二级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岗位选任情况说明。二级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选任过程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需将民主推荐符合条件人选、会议推荐参考人选、考察对象人选建议、拟任职人选分别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沟通,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
六、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党组字〔2020〕53号)和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各项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推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其中,机关党总支在研究干部人选等环节,要充分与科级干部岗位所属部门沟通会商。
2.认真做好工作统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要求、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推进。
3.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加强纪律教育,广泛宣传,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五个不准”等纪律要求。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选任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举报、申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4.确保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正常工作“两不误”。科级干部要顾全大局,增强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妥善处理好科级干部调整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在干部调整期间要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全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工作全过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要关心爱护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退下来和交流轮岗的以及落选的同志,要及时与其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附件:
1.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程安排
2.科级岗位空缺情况汇总表
3.pp电子娱乐平台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审批表
4.科级干部选任意向(报名)表
中共pp电子娱乐平台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中共pp电子娱乐平台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1: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
日 期 |
发布《2021年部分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报名通知》;现职科级干部平职调整报名。 |
11月19-22日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提出现职科级干部平职调整建议人选,并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建议。 |
11月23-24日 |
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职科级干部转任。 |
11月25-26日 |
平职调整后,公布科级干部空缺岗位;正科、副科提拔报名;科级辅导员、组织员报名。 |
11月29日-12月1日 |
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报党委组织部民主推荐方案。 |
12月2日-12月3日 |
各单位组织民主推荐,经民主推荐程序后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进行提拔考察、填写任免表和准备考察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学工办主任、副主任以及辅导员报党委学工部、团委书记报校团委) |
12月6日-12月10日 |
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学工部审核资格条件程序,进行档案审核,征求廉政意见 |
12月13-15日 |
书记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提拔正副科级,拟提拔科级辅导员、组织员干部名单,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 |
12月16日-24日 |
党委常委会研究任命,党委下文任职 |
12月27日-29日 |
附件2:
党政管理单位公布空缺科级岗位
序号 |
单位 |
岗位设置 |
空岗 情况 |
备注 |
1 |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
纪检监察室(副科) |
1 |
|
2 |
工会 |
计划生育办公室 |
1 |
|
3 |
党委学工部、团委、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组宣部管理岗 |
1 |
|
4 |
教务处 |
教室管理科(正科) |
2 |
|
学籍管理科(正科) |
5 |
安全工作处、武装部 |
国防教育科 |
1 |
|
空岗合计 |
|
6 |
|
教学单位公布空缺科级岗位
序号 |
单位 |
岗位设置 |
空岗情况 |
备注 |
1 |
研究生部 |
党政办公室 |
1 |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 |
2 |
|
教务办公室 |
3 |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2 |
|
教务办公室 |
4 |
文法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 |
1 |
|
5 |
教育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 |
2 |
|
教务办公室 |
6 |
城市建设学院 |
教务办公室 |
1 |
|
7 |
动物科技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2 |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8 |
物理系 |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 |
2 |
|
教务办公室 |
9 |
园艺科技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5 |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团委书记 |
教务办公室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10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 |
1 |
|
11 |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2 |
|
团委书记 |
|
空岗合计 |
|
21 |
|
附件3:
pp电子娱乐平台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审批表
姓名(工号)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学位 |
|
所学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行政职务 |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及岗位 |
|
拟调整工作单位 及岗位 |
|
工作简历 |
|
申请理由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调出单位党组织意见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调出单位 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党组织 意见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 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组织部意见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
|
|
|
|
|
|
|
|
|
|
|
注:1.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需分别征求学工部(学生处)、团委意见。2.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4:
科级干部选任意向(报名)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岁) |
小2寸正装 彩色近照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 生 地 |
|
入 党 时 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编制类型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 任 职 务 |
|
报名岗位 及职务 |
转 任 |
1. |
提拔 任用 |
1. |
联 系 方 式 |
宅 电 |
|
手机 |
|
简
历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除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为本校教职工的也需要填写 |
奖惩 情况 |
|
考核 情况 |
|
所在单位 意 见 |
签 字
盖 章 |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意 见 |
注:提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需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签署意见
签 字:
盖 章: |
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纪律的相关要求。做到不拉帮结派、不拉票贿选、不买官卖官、不跑官要官、不造假骗官、不说情打招呼、不跑风漏气。 二、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不搞亲亲疏疏,不掺杂个人感情。 三、坚决抵制违反干部选任工作纪律行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五、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如违反干部选任工作纪律规定,自愿接受组织严肃处理。 本人签字: |